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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保险
名称: 2023年第一季度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3年第一季度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2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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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3月代缴医疗保险费165人,384人次,月标准325.72/人,总计金额14万元;代缴大病救助149人,年标准120/人,总计金额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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