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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77R/202304-00004 组配分类: 政府决算
发布机构: 葛公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

阅读次数: 来源:葛公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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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741.3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54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05.6万元和89.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7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1.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8万元,占53.35%;项目支出1849.4万元,占44.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1.3万元,占1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东至县葛公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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