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302-00014 | 组配分类: | 水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聚焦“四个强化”,着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加强县域内重点河流湖库水环境管理,持续在“四个强化”上下功夫,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
一是强化巡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河流断面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区域,湖库型采水口周边500半径水域设为保护范围,成立由分局水科和监测站组成水质巡查工作专班,每月对全县范围内国、省控考核断面进行巡查,重点巡查沿岸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漂浮物的收集处置情况,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行为,切实保障站点周围环境相对稳定。
二是强化监测,发挥监测预警功能。安排专人每天关注国、省控断面自动监测站数据,每日进行分析汇总,发现数据异常及时现场排查处置。紧盯汛情、旱情等特殊时间点,提前部署,提级管理,加密断面水质监测频次,加强周边入河排污口巡查监测,积极采取“人防+技防”模式,为断面水质达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监管,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通过日常巡查、节假日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水产品和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分时段对企业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全面掌握企业排污情况,防止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发生。
四是强化联动,压实齐抓共管责任。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建立同县河长办、乡镇政府的信息共享机制,将河湖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与河湖清“四乱”行动结合,充分发挥县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发现问题、交办督办、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模式,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充分提高各部门联动效率,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在关注水质达标情况的同时密切关注水质指数变化情况,定期分析水质数据,实施精细化管控,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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