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078U/202304-00023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名称: | 2022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整改典型)——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公告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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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整改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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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 |
审计发现问题或审计建议事项 |
责任整改单位 |
移送处理单位 |
整改落实到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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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直接责任单位 |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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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政策落实 情况审计 |
未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一是“户报”程序不规范。二是“村评”步骤不严谨。三是“乡审”工作不扎实。 四是“县定”程序履行不到位。 |
张溪镇 昭潭镇 |
县应急 管理局 |
无 |
一是要求相关乡镇对填写不规范的户申请表按规范进行完善。二是张溪镇、昭潭镇召开2022年度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对“村评”等救灾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县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东应急〔2022〕116号),要求各乡镇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前期调查摸底要组织人员上户走访,实地了解核实需救助人员的情况,精准确定需救助人员名单。四是进一步严格“县定”工作程序,加强材料审核,对乡镇上报的救助人员名单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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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政策落实 情况审计 |
救灾资金申请材料及发放对象不吻合。审计抽查发现,张溪镇六联村上报到乡镇及县应急管理局的救助申请材料是黄学*,而村三委及村民组长会议记录上讨论确定的是黄冠*,在申请材料中未见到黄冠*户的救助申请表,但该笔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黄冠*户。 |
张溪镇 |
县应急 管理局 |
无 |
张溪镇立即组织人员入村核查,造成申请材料与发放对象不吻合的原因是:六联村在开展“村评”工作时,经村三委及村民组长评议,认为黄冠*户相较黄学*户更符合条件,评议通过黄冠*户为冬春救助户,但村里未及时完善黄冠*户救助申请表。针对存在的问题,张溪镇政府已责令该村补充完善黄冠*户救助申请表,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要求该村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救灾资金分配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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