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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程序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9XM/202302-00135
组配分类:
征地工作程序
发布机构:
昭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继续沿用)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继续沿用)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2-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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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pdf【680.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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