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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9XM/202302-00135 组配分类: 征地工作程序
发布机构: 昭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继续沿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继续沿用)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2-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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