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2301-00044 | 组配分类: | 取用水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取水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东水利〔2023〕6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取用水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规范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水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你们2022年度实际用水量和2023年计划申报量,现将2023年度取水计划指标(附后)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取水单位应严格执行取水计划指标,严格控制单位取水总量,因扩大生产确需增加取水量的,应提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取水许可范围内增加取水计划,以满足生产发展需要。
二、各取水单位应加强用水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用水台帐,实行计量取水,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水资源规范管理工作。
三、取水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水设备和节水技术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水的循环利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及水平衡测试工作,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至县水利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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