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306-00019 | 组配分类: | 现场检查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名称: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来我县开展建设项目现场核查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生效日期: | 2023-06-21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竣工建设项目自主验收。近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来我县开展建设项目现场核查工作。
此次检查抽取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审批建设项目中8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址、产污节点及治理设施建设情况、排污口规范设置情况等与环评和批复是否相符逐一进行核实;对环保设施及主体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投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和环保设施是否经过验收;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环境管理台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定期组织力量全面梳理、认真核实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开工建设及验收投产情况,建立和完善全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及“三同时”动态管理台账;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验先投”、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充分保障自主验收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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