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2307-00046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名称: | 东至: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把好山好水守护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实施河湖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东至县高站位坚决扛起“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的政治责任,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纵深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东至县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分级设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691名,小微水体河湖长830名,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18个,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19家,400多名护河员、保洁员守护河湖“最前哨”。各级河长湖长积极履职,累计巡河巡湖10万人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592个,构建了“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
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建立河长制县级会议、督察、督办、巡河、暗访、述职、考核、信息报送、信息共享等制度,召开6次总河长会议、签发8次总河长令。同时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长制+警长”“联合河湖长”“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等工作机制,设立河湖警长17名,县检察院办理涉河湖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6条跨省、县界河湖建立联合河湖长制,聘任民间河长21人。
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完成了51个河湖、8个国有水工程管理范围划界,15个河湖保护规划暨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12个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4个河湖健康评价、3个省级幸福河湖建设、9座水库标准化建设、204座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等,河湖管护实现依法依规、有力有效。
系统治理全面加强。各部门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2022年投资8.2748亿实施老虎岗排涝站拆除重建、尧渡河步头湾至欧窑段防洪治理、白茆等7座水库除险加固,经开区河沟水生态环境提升,张溪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龙泉河泥溪段、昭潭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渡口忠字沟治理,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28个省县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4300户农村改厕等。(撰稿: 胡小亭 审核: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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