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502E/202404-00076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泥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办理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等。
四、办理流程:申请人进行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五、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六、办理地点:泥溪镇人民政府民政所。
七、联系方式:0566-806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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