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115084T/202210-00072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青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青山乡:严要求 守“三关”,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办换证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生效日期: | 2022-10-18 | 废止日期: |
10月9日起,青山乡严守三关,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办证换证工作。
严守办证“标准关”,明确布设要求。乡安监办认真学习上级规定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办换证条件,牢记“三不准”“三到位”等经营点布设要求,对全乡30余户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初步布设,做到布点科学、合理、便民、安全。
严肃知识“宣传关”,提高安全意识。利用各村显示屏、微信、上门宣传等方式,对换证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严禁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无证销售
严谨隐患“排查关”,提高准入门槛。乡应急办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逐一检查,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52条。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存在“下宅上店”“前宅后店”、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坚持标准,坚决不予申请换发证,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撰稿:方浩;审核:张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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