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26H/202307-00063 | 组配分类: | 林长制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大渡口镇林业站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营造林及国土绿化工作任务。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长江岸线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的补植补造面积150余亩,栽植杨树、柳树、女贞、紫薇、红叶石楠等苗木9000株;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抚育管理468亩和常规森林抚育300亩;完成长度7km、面积300亩的长江大堤内平台整治绿化美化任务,栽植苗木1.8万株,铺设草坪及种植草花6万m2,大大提升生态及人居环境质量。今年是我国第45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
(二)大力保护林草湿资源安全
1、结合林长制工作开展,加强自然保护地、湿地及林地动态巡查。建立巡查巡护台账,依法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保护林草湿资源,上半年,大渡口林业站工作人员动态巡查30次。做好镇级林长制综合平台管理,上半年镇村两级林长及护林员巡林人数20人,巡林次数53次。无乱砍滥伐、违法侵占林地及毁林毁草事件的发生。
2、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动态巡查,开展池州市第一批次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核查工作,完成升金湖自然保护区大渡口镇境内3个2023年度第1批次池州市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问题点位的实地核查。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每周例行开展野外巡护工作,加强野外监测和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监管工作,不定期检查市场、餐饮等重点单位,适时开展疫源疫病监测,每周向县局报送《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上半年我站救护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1只,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2只,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天鹅1只、鸿雁1只。另外,针对当地村民在“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鸟类危害稻虾和通过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野猪危害农作物的信访事件,大渡口镇林业站积极配合大渡口镇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通过上户走访沟通、核实情况、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理调控野猪种群、争取野生动物危害保险补偿或国家补偿等多渠道想办法尽量减少野生动物危害给当地群众造成的损失。
4、加强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督查图斑核查。积极配合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调查一类工组完成森林资源一类调查2个林地样地的调查,完成国家林业局森林督查2023年度1、2期共10个图斑的实地核查。
5、稳步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防火宣传和日常巡逻,落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贯彻“一林一员”制度,全镇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
1、涉林环保问题整改消耗。针对2023年2月第三方暗访排查发现的国、省道沿线大渡口镇新丰村一木材加工厂环保问题,大渡口林业站积极配合大渡口镇党委、政府和县林业局、城管局,根据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耗排查发现的环保问题。
2、开展涉林突出生态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东至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林长办〔2023〕11 号)精神,大渡口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络员,大渡口镇林业站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深入开展排查本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林地和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结果及时报送县林业局。
3、常态化开展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围绕涉林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及时上报县局。
二、存在问题
林草湿资源分布区域大且较为分散,监管力量、装备、技术手段相对不足,相关经费紧张,监管保护难度较大。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常规性开展营造林和国土绿化、保护林草湿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客服困难,努力实现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加强林草湿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工作。
(三)争取相关行业部门及各级领导对大渡口镇林草湿工作的支持力度。
大渡口镇林业站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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