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933458405/202308-00014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3年7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
生效日期: | 2023-08-01 | 废止日期: |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7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东市监处罚〔2023〕248号 |
东至县胜利镇叶桂珍百货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东至县胜利镇叶某珍百货商店 |
341721600086558 |
叶某珍 |
2023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开展化妆品市场检查时,在东至县胜利镇叶桂珍百货商店货架上发现有2瓶化妆品已超过了限用日期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可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ahzwfw.gov.cn)进入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线上缴纳上述罚款。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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