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115084T/202305-00046 | 组配分类: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发布机构: | 青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东至县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东至县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2022年7月1日以后审批的职业培训机构不列入本次年检对象)。
二、检查评估方式
采取报送书面材料与实地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培训学校书面材料报送的实际情况,实行抽检式上门评估。
三、检查评估内容
包括依法依规办学、制度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场地设施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四、报送材料
各职业培训机构应于2022年5月18日前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提交《东至县社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报告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年检结果及反馈
对年检评估合格的机构,准许继续办学;对因师资配备、设施配置不达标准、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未有效开展职业培训活动的机构,视为年检评估不合格,令其限期整改;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培训学校,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六、工作要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年检评估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交年检材料。对逾期不参加年检的机构,按自动放弃办学及培训资格处理。年检结果将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开。
联系人:黄庆节;联系电话:5292615。
附件:东至县社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报告书(样本)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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