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22T/202311-00011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香隅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东至县“法定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积极应对“法定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池州市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主要单位职责
组 长:刘仁学
副组长:叶志美
成 员:办公室、食品管理局、药化科、执法中队、投诉举报中心、各基层所主要负责人。
食品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报告、通报工作;监督、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药化科:负责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报告、通报工作;监督、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引导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客观公正报道。所有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需经局主要领导人确认后方可报道。
执法中队、各基层所: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置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减轻社会危害。
局其他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检查预警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根据节日特点,节前加强对白酒、糕点、纯净水等重点品种、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全力排查、消除隐患,适时做出预警。
三及时报告信息
接到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最迟不得晚于2小时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县卫健委等有关部门通报。
四、开展先期处置
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排查事故原因,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如封存可疑食品药品及其原料等,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 对问题食品药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进行追溯;封存被污染的食品药品相关产品,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五、加强应急值守
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从严从细扎实做好保障工作。“法定节期日”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一律取消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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