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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索引号:
113418215649957953/202308-00089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就业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8-0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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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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