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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106-0012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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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爱元、陈忠杰、黄政权、倪米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乡镇政府驻地全部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经我局党组研究曾于2020221日《关于增设葛公等4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请示》(东自然资规党组20204)专题请示县编委,请求在葛公镇、木塔乡、花园乡、青山乡等四个乡镇增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未获批。接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领导到花园乡就此建议如何落实与乡党委、政府、人大领导进行专题对接,商定每周由官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到花园乡政府工作两天,专门负责花园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切实将便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其他乡镇拟参照此做法执行。

 

2021628

   

联系人:钱大青   联系电话:0566-702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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