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107-00156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议案 |
名称: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055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胡小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多测合一’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很好的建议,既是机构改革之后的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更是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省自然资源厅已下达了《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9号)文件,要求各地开展“多测合一”改革,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规范测绘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测绘市场不合理限制性措施,破除行业垄断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同一成果只提交一次的目标,实现全流程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池州市出台了《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池自然资规函[2020]242号)。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出台相关文件
依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厅相关的规定,参照池州市的文件我县拟出台《东至县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东至县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
加强机构管理
池州市建立“建设项目测绘名录库”,按照相关要求,将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纳入测绘名录库统一管理。目前在我县从事相关测绘业务的机构约20家,其中本地注册的测绘机构共8家,均为丁级测绘资质,且少数测绘单位从事的业务还有一定的单一性、特殊性。下一步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再行研究确定采用单独建立“建设项目测绘名录库”还是直接引用“池州市建设项目测绘名录库”,确保引导本县测绘机构整合,提高资质等级。
建立管理平台
“多测合一”贯穿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立项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成果需要共享、过程需要共管、信息需要共知,因此必须要借助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为此,借用现有建设项目工程审批平台还是单独建立专项管理平台,将借鉴池州市以及其他发达地区的做法再行确定我县的管理平台方案。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我局将在汲取您建议的基础上,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改革思路细化管理内容,为我县“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测绘服务保障。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566-702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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