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190T/202006-00119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40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农村宅基地复垦后保留原土地性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用地规划引导问题。
随着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宅基地改革等农业农村工作的不断推进,为有效提升乡村的村容村貌,科学划分村庄规划功能区,完善农村宅基地规划布局,我县已启动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了村庄规划编制时序计划,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四大分类要求,督促各地尽快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工作。
二、关于闲置危旧农房拆除复垦问题。
按照《东至县2020年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20]14号)文件要求,我县的具体做法,一是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要素保障。鼓励镇、村对集中闲置的农房和“空心村”,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分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达到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的目标;二是盘活利用闲置农房资源,引导发展农村新业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三农”,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开办休闲农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盘活农村闲置建设土地,充分释放资源红利,促进实现美丽乡镇建设和农民增收的目标。
下步我局在汲取您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工作要求,为我县土地资源利用和乡村振兴提供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566-702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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