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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东至县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强制类事项标准目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强制类事项标准目录

阅读次数: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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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
渠道和载体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行政强制 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等三类情形的临时控制措施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3.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2018年12月29日修改)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2 强制消毒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3.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法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3 强制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临时控制措施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3.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4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3.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行政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卫健委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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