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81073009H/202308-00045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木塔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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