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69Y/202304-00121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洋湖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洋湖镇2023年第一季度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东市监处罚〔2023〕4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上述商标侵权的商品;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
0.050000 | 0.010000 | 2023-3-16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洋湖镇柏胜商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
东市监处罚〔2023〕4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上述商标侵权的商品;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
0.050000 | 0.010000 | 2023-3-16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洋湖镇黄明超市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
东市监处罚〔2023〕4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上述商标侵权的商品;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
0.050000 | 0.010000 | 2023-3-16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文孝商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
东市监处罚〔2023〕4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上述商标侵权的商品;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
0.050000 | 0.010000 | 2023-3-16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东至县吴香冬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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