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索引号: 341821003287545U/202303-00200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龙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3年2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3年2月)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0:12
【字体大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东市监处罚〔202331

 

东至县龙泉镇仰百寿批发部(仰**)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东至县龙泉镇仰百寿批发部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

2、没收上述已被扣押的粉皮3袋;

3、没收违法所得叁拾伍元整(¥35.00);

4、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自动履行。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7

 

2

东市监处罚〔202332

东至县龙泉镇有得经营部(董**)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东至县龙泉镇有得经营部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1、警告;

2、没收已被扣押的18瓶“口子窖”白酒;

3、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自动履行。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