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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2304-00108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香隅镇2023年3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香隅镇2023年3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阅读次数: 来源:香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06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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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隅所)东至县市场监管局20233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东市监处罚〔2023〕85号

东至县金文干货店(张丽君)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东至县金文干货店

张丽君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可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1

 

2

东市监处罚〔2023〕86号

东至县文元百货(汪文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东至县文元百货

汪文元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可登录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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