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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胜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办理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1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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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

二、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制证-办结

四、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收费标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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