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427/202311-00027 | 组配分类: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发布机构: | 胜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办理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受理部门
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
二、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制证-办结
四、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收费标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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