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隐患管理
索引号: 113418217448989172/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15:29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建月销”工作要求,现将全县10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本月全县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99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42处,完成隐患整改341处,隐患整改到位率98.70%。 

胜利镇、张溪镇、官港镇、葛公镇、木塔乡、龙泉镇、县发改委、县自规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公司未报送本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是隐患排查推动不积极。9-10月份,全县共开展督导检查302次,检查单位842家,排查一般隐患1143条,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反映出部分行业领域对专项行动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部分单位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少数乡镇、部门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现象,执法检查频次明显下降,安全监管表面化、形式化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推进重大隐患精准执法。当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已进入精准执法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精准执法阶段的20项任务作为工作重点,在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执法效能、推动真查真改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6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执法;要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精准执法,充分用好前期建立的重大隐患数据台账,按照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分类精准处置;要紧盯事故问题企业开展精准执法,全面梳理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群众反复举报的企业等,开展精准执法;要紧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精准执法,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二)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安全防范。四季度历来是事故高发期, 低温雨雪冰冻、大雾团雾等天气影响安全因素增多, 加之临近岁末, 群众性活动频繁, 各种出行叠加, 部分企业抢工期、增效益意愿强烈,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季节特点和风险规律,全面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工贸、文化旅游、供水、供电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会商研判和值班值守,进入战备状态,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三)突出抓好道路交通风险管控。近期,省安委办通报了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8月份以来省内先后发生7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按照《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皖安办〔2023〕66号)部署要求,聚焦道路交通领域,突出农村地区,深入分析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特点,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并对道路交通三大提升行动进行回头看和评估提升,力促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