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26H/202307-00142 | 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批前公示】大渡口镇升金湖路与206国道交口西侧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城乡规划法》及相关公开公示规定,现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金湖路与206国道交口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控规方案情况:
(1)用地方案。规划范围位于东至县大渡口镇中心镇区西侧,升金湖路与206国道交口,东临206国道,北至升金湖路。用地主要包括工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四大类建设用地。
工矿用地。规划范围内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7.088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75.2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为科研用地,用地面积3.4045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9.46%。
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干渠,用地面积0.6946公顷,占总用地的1.93%。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主要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4.6364公顷,占总用地的12.88%。
(2)开发强度控制。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控制为下限1.0;科研用地开发强度控制为下限1.0。
(3)建设密度。规划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小于40%;科研用地建筑密度小于30%。
(4)绿地率。规划工业用地绿地率不大于15%;环卫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退界。考虑规划地块四至均由防护绿地围合,地块建筑退界主要为退让防护绿地退界,工业生产厂房原则上可不退让城市绿线,但建筑基础不得侵占城市绿线。规划范围内工业建筑之间,以及与科研建筑间距控制要求,参照《池州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建筑防火规范(2018版)》要求,且应考虑卫生防护距离及消防、安防、环评、社会稳定性评价等必要性内容。
(6)其他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三)编制单位: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网上公示意见或建议反馈途径
(一)登录安徽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询;
(二)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池州市东至县滨河路与至德路交叉口东100米,邮箱:252231102@qq.com;咨询电话:0566-7028605。
三、其它
(一)公示图纸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为准;
(二)公示时间:30天(7.19日-8.17日);
(三)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四)我单位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各方意见或建议,充分考虑利害关系人意愿,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无意见或建议我单位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报批。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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