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49J/202307-00149 | 组配分类: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发布机构: | 官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工作的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3〕222号)工作要求,为加快乡村人才建设,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2023年将继续开展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工作,请各乡镇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以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为切入点,根植乡村,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产业,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乡风文明、农民富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育”的工作原则,坚持“定位在乡村、联系到农户、产业带动强、利益联结紧”,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机制以及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产业带头人自身进一步提升的同时,带动当地农户发展壮大产业。计划全县2023年新增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100名。
三、主要内容
(一)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的条件。坚持“四有”标准,选好带头人。一是产业发展可持续,在乡村有一定规模产业基础,愿意长期扎根农村投资农业发展产业;二是有较规范的运营机制、经营状况良好、产业收益稳定;三是在乡村有一定号召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人品,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四是通过一定形式稳固联结农户组建新型经营主体的乡村能人、返乡人员和引进的外来人才等。
(二)培育方式和认定程序。按照“在现有新型经营主体中发展提升一批、在乡村能人和返乡人员中挖掘培育一批、在外部人才中引进落户一批”的方式,采取个人申报、村级遴选、乡镇把关、县级审定的程序选好农村产业带头人。要优先把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成为产业带头人。
(三)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把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作为培育带头人的关键环节。确定为培育对象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必须实实在在扎根农村,与广大农户融为一体,多环节利益共享。可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托管服务、务工就业等方式,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风险共担、产业链担保融资等,与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资源资产等入股带头人领办的合作社和企业。鼓励和支持带头人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围绕产业园区基地创建,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好带头人。结合推进省市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带头人联结农户方式(分为产业共振带动型、技术培训带动型、订单收购带动型、电商销售带动型务工就业带动型、入股分红带动),分类建立带头人基础台帐,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数字赋能,强化中邮、中化、中粮、金融担保等社会力量助力支持,增强其辐射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5日-7月30日)。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7月16日-10月30日)。按照程序认定产业发展带头人,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支持政策,开展培育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0月30日-11月30日)。做好总结提炼,形成经验,稳步推广,开展绩效评价,完善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东至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同志任组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经办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工作。
(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根基作用。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落脚点在乡镇、在村组、在农户。在特色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经营、农民合作社组建、带动小农户机制建立,以及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带动群众,都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将培育产业带头人和党的事业带头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基层党组织,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根基。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广泛深入宣传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作,积极营造争当农村产业带头人的社会氛围,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产业致富。同时,在全县征集农村产业带头人典型案例,选树优秀带头人典型,多媒体多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附件:1.2023年新增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分解表
2.安徽省乡村产业带头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耿蕾;电话:0566-3275522;邮箱:2576895032@qq.com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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