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649957953/202311-00099 | 组配分类: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就业 |
名称: | 2023年11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名单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21〕33 号)等文件规定,对2023年11月申请的10人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县纪委、监委驻科经局纪检组(电话号码:0566-7028707)或县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5292608)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东至县2023年11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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