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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000U/202312-00011 组配分类: 林长制
发布机构: 东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名称: 2023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3年林长制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2-1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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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林长制工作以统筹为方向、以平台为载体、以协作为机制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以林长能力提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高标准常态化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全面推进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林长制体系建

   1.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履行县林长办工作督办职责,指导乡镇做好林长制综合平台管理,完善林长责任区档案320份,配置科技服务人员85人、公安民警67人、护林员290人,编制规划实施方案299篇。2023年三级林长累计巡林3296次,解决问题1843个,完成林长制公示牌更新248块。

   2.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严格落实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审议年度重点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池州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同时印发东至县林长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东至县林长巡林制度》。

   (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发挥林长办平台职能。一是及时提示,提示龙泉镇对2022年东至县生态环境专题片(第五批)披露问题做出后续整改措施。二是及时交办,适时开展森林督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或线索,及时处置并提交。三是及时办理,要求各乡镇建立健全预防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提高监管成效。四是及时督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县林长办负责统筹协调沟通存在的问题、督促进度、通报重大事项。五是及时整改根据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反馈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林长、护林员综合上线率低于60%、综合巡护率低于40%问题,县林长办印发东林长办〔202313号《关于切实加强林长制巡林工作的通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林长巡林、护林员巡护工作展开全面常态化督查,并在8月底完成整改。

   (三)构建共同参与的合力,发挥林长制协调配合作用。一是协助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协调开展林权流转工作,配合开展项目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二是完成天台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并上报省级批复,协调配合环保整改问题销号,完整提供环保整改销号材料。

(四)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的通知》,着力探索区域特色性林业改革发展模式。结合东至县实际,围绕绿色金融发展创新点建设,谋划起草建立林地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机制建立木本油料综合保险制度  实施方案。

(五)做好林长制实施情况年度考核

对照市级考核细则,制定县级林长制实施情况年度考核方案,收集整理全县林长制考核材料,完成全县考核任务。认真做好市林长办对我县林长制实施情况年度考核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完成市林长办考核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林长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在主观上对林长制工作不够重视。

    二是部门协同不到位,无法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形成体制合力参与、推动工作及解决涉林疑难问题的局面。

三是基层林长制工作主要由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兼职,在抓林长制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其他业务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村级护林员支撑能力不足,乡镇财政基础薄弱,护林员经费没有落实,只有部分志愿者参与护林,村级护林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筹备县级林长会议相关事宜,汇报上年度林长制工作并谋划本年度工作开展,制定《东至县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县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具体事项。

二是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深化林长制改革创新,围绕绿色金融发展创新点,落实建立林地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机制建立木本油料综合保险制度 具体实施。

三是持续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的常态化管理,督促《东至县林长巡林制度》落地实施

四是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工作部署,承办县级林长和局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

五是承担林长制宣传及具体业务培训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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