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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2312-00014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3年11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3年11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情况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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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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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1

2023/11/3

投诉

东至县梅山小区珍珍商店

东至县香隅镇梅山小区78幢南103-104

举报加投诉
本人在 2023.11.3在被举报人超市其中购买了 /   散称 三五面包   消费金额共计:   10元, 被举报人依法对本人赔偿    请贵局依法处理,本人十分重视此案,由于地方人情世故的原因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本人在此特别请求贵局领导督办此案,请贵局向管辖所下发时将所有附件一并下发,需要其他证据请联系。

已办结


116日,执法人员来到被投诉人店内开展现场检查,该店在墙上公示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限内。该店名称为东至县梅山小区珍珍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721MA2RDEAK1C,经营者姓名:杨林。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待售的直标示生产日期的面包,经调查,该店负责人提供了该面包的订单截图及食品标签,食品标签上有名称、生产厂家、有效期等信息,经核对,可以确定此产品并非是三无产品。但该店未在该面包的摆放位置张贴相关食品标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要求该店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118日,经办人员联系投诉人,告知检查情况及处理过程后,投诉人表示认可,没有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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