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索引号: 11341821003286833E/202509-00018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申请指南】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申请指南】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1:06
【字体大小:

一、文件依据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5〕436号)。

二、补贴对象

1.支持粮油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粮油种植面积在300~800亩的家庭农场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服务带农行动,并在2025年开展了订单农业(申报主体与农户或者收购企业开展订单农业)。

2.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优行动,列入2025年的培优主体在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申报。重点支持:1.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且具有农产品初加工条件(设施和设备)的主体。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025年开展了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且农产品线上销售额超过10万元。

三、申办材料

(一) 粮油种植面积达标并开展订单农业的主体:规范的流转合同、种植地点的定位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订单农业的合同和销售凭证、家庭农场“一码通”“随手记”使用截图(此政策与其他同类国家、省、市、县级政策不重复奖补,严禁多头申报)。

(二)实行标准化生产的主体或开展电子商务项目达标的主体: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农产品初加工场地设施定位照片或线上销售平台信息截图及销售额截图(截图需包含主体名称信息)、家庭农场“一码通”“随手记”使用截图(此政策与其他同类国家、省、市、县级政策不重复奖补,严禁多头申报)。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材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先由乡镇择优推荐,县级复核。

五、补贴标准

采取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全县奖补资金45万元,每个主体奖补金额不少于2万元,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分配奖补资金。

六、受理单位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东至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七、办理时限

申报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1日。

八、咨询电话

0566-3275522

九、监督渠道

0566-3275519;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9号

十、补贴结果发布说明

加强资金运行和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认真落实,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查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