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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38C/202312-0004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东至县七里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七里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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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东至县七里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3-341721-04-01-520345 )等材料收悉。《报告表》经2023年11月12日技术评审。经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项目总投资一期投资4194.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一、水利125 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欧窑引水渠进行清淤护砌1.22km;新建控制闸4座、改造过路涵1处;撇洪沟清淤疏浚3.7km;四号沟西沟段清淤护砌 1.2km;五号沟清淤护砌2.25km;低排干渠清淤疏浚及岸坡防护6.5km;新增量测水设施6处、控制中心1处。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投资[2023]70号文立项备案。项目建设符“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选址有关要求。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化作业方式。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保护措施。及时对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底泥堆场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居厕所。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低速、禁鸣、远离敏感点,文明施工等。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工序安排、出入车辆冲洗;做好施工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减少燃油废气排放;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运输道路的清洁和洒水降尘,确保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运输时合理布设施工布局,洒水抑尘,对施工临时堆场四周采围挡防护;临时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淤泥堆场喷洒除臭剂并设置苫布遮盖等,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清淤出的淤泥,运输至堆放点,用于土地复垦复植;施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竣工、调试、验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报送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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