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2312-00027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名称: | 长江又一跨省协作机制建立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跨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望江县四地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四地检察院在彭泽县举行了一江两省三市四县“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并召开了首届联席会议,开展了长江跨省界水域联合巡查检查。
一江两省三市四县“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论述,打破跨省行政区域障碍和部门行业壁垒,进一步强化了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充分发挥了河长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筑牢长江沿线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强化了河长制办公室和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发展战略中的功能作用。
一江两省三市四县“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等三大原则,共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和宣传教育,共同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撰稿:胡小亭 审核:黄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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