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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467961486/202307-0007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1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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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随迁子 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 的原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 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规 范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 随迁子女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就业单位地址和居住 地址学区一致的优先安排,但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情况下,统 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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