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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5649957953/202401-00024 组配分类: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保险
名称: 2023年第四季度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3年第四季度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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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月代缴医疗保险费374人,614人次,月标准341.62/人,总计金额20.98万元;代缴大病救助1人,年标准120/人,总计金额0.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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