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使用生鲜灯。使用生鲜灯可使商品色泽更鲜亮和更新鲜,但对消费者起到了误导作用。”12月1日,我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保障新规定的衔接落实,近期,香隅镇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大商超、农贸市场、水果店、卤食店等,对肉类、果蔬、海鲜等销售区域开展检查,引导销售者充分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醒销售者及时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逐步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农贸市场3家次、各类食品经营户22余家,指导督促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生鲜灯”12盏。
下一步,香隅镇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引导经营者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经营者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拒绝视觉上的“提质”“美颜”,让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