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2402-00009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东流镇消防安全大整治通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 整治重点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医疗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等场所。
(四)化工场所。包括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储罐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消防主体责任落实
1.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逐级全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2.未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3.未定期开展消防风险研判。
4.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未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实操演练。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二)违法违规动火、施工和生产经营
1.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4.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5.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四)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五)违法违规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分隔生产经营、人员住宿、物资储存和办公场所。
3.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4.违规在地下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1.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
2.工业建筑的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三、整治要求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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