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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NB1903412R/202402-00022 组配分类: 税收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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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doc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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