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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190T/202305-00096 组配分类: 投诉渠道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1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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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存在以上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566-3321993进行反映,您的监督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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