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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药安池州”封签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药安池州”封签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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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药安池州”封签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者主体责任,预防网络销售外卖配送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药品质量隐患的风险,更好地保障药品安全,根据市局要求,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药安池州”封签。 

“药安池州”封签是指为保障药品安全,防止网络销售药品配送外包装在配送过程中被拆启所使用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封签标注有警示语:“封签损坏,请勿接收”、“药品采用单独包装,不得与非药品合并包装”、质量投诉电话12315等内容,配送人员及消费者有权拒收“药安池州”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外卖药品。

截至目前,东至县辖区范围内22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已领取了约2.5万份“药安池州”封签,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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