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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取水许可管 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规定,现注销以下11个取水单位的取水 许可证,注销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3年东至县注销取水户取水证名单
2 0 2 4 年 1 月 3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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