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556345602y/202404-00055 | 组配分类: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2024年度东至县文旅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行业 |
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 |
配合 |
抽查事项 |
联查 |
检查 |
责任 |
本县监管对象户数 |
抽查比例 |
时间 |
备注 |
1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2024年度全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互联网文化产品检查。 |
全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县市场监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发起,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1户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
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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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旅行社 |
2024年度全省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
全省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3户 |
全省旅行社(不含分支机构)约2000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4年4月至11月 |
省级统一发起,市、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交通运输部门 |
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车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检查;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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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
2024年度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
县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2户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4 |
电影院 |
2024年度全县电影院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检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全县电影院 |
县文化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部门。 |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同级卫生健康委、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2户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消防救援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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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印刷企业 |
2024年度全县印刷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印刷企业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全县印刷企业 |
县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7户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6 |
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
2024年度全县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公安部门 |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
全县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同级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6户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卫生健康部门 |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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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部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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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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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2024年度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
公安部门 |
信息网络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 |
县文化旅游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县8户 |
全省约2600家,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省级统一发起,市、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消防救援部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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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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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营业性演出 |
2024年度全县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公安部门 |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
全县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
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同级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18户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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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 |
2024年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的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全县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
县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
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同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17户 |
按照10%的比例抽取,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消防救援部门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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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物保护单位 |
2024年度文物保护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四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情况检查。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全县文物保护单位 |
县文化旅游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市文物部门牵头发起,同级文物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22户 |
按照每个市不少于10家从各地文物保护单位分类目录中随机抽取 |
2024年4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县级不再另行发起,上级如有派发任务,按要求实施。 |
11 |
旅游客运 |
2024年度道路旅游客运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道路运输包车客运企业经营情况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涉及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
取得许可的旅游客运企业 |
县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文旅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1户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4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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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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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宾馆、旅店业 |
2024年度全县宾馆、旅店部门联合抽查 |
公安部门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全县宾馆、旅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 |
县公安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卫生健康部门、文化旅游部门、住建部门。 |
县级公安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县13户 |
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4年6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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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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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部门 |
星级酒店悬挂标识标牌情况检查,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境外电视节目接收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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