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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2404-00016 组配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香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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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对象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请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3、已登记失业。

三、申请材料

《东至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乡镇(社区)申请或登录皖事通申请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方式)

    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类综合窗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或电话告知

    八、咨询电话

    0566-25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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