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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2404-00025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香隅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香隅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香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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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023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975元

四、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等。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进行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香隅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0566-8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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