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22T/202404-00025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香隅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香隅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023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975元
四、申请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等。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进行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香隅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0566-8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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