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2401-00084 组配分类: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东至县张溪市场监管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张溪市场监管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5 15:46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张溪市场监管所联合张溪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着重检查了经营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保留供货商资质和票据,是否经营过期、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的不合格化妆品和国家明令停止销售的假冒化妆品。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要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下一步,东至县张溪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强化化妆品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化妆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化妆品安全底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