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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东至县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阅读次数: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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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833.79

10.00

771.17

235.80

535.37

1052.62

 

二、2024年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至县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33.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82.13万元,下降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5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71.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预算10万元,2023年预算增加10万元。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71.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6.24万元,下降16.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35.3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9.24万元,下降18.22%,下降原因: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以及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县法检两院,上划市级管理,县级公务用车运行费进一步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该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23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7万元,下降13.56%。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公务用车。我县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本年度符合公务用车更新的车辆比上一年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相应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2.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5.89万元,较上年下降3.3%。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业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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