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67961486/202405-00018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相关保安服务公司:
2024年5月20日12时许,江西省贵溪市文坊镇明德小学发生一起持水果刀伤人案件,令人十分痛心,教训极为深刻。为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护学岗”建设
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建设,制定和完善护学岗方案,压实值班护学职责。学生上、放学全时段期间,保安员要做到规范着装、佩戴头盔、穿戴防刺背心、携带防卫器材,其他“护学岗”成员应佩戴明显标识,加强动态巡逻,切实维护好校门外学生易聚集区域的治安、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上下学时段安全有序。
学校要建立校园保安公司风险等级评估制度,对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保安员不积极履职,不落实规范着装并持械上岗要求,屡次被问题通报的,纳入校园安全不托底企业名单,对所在公司的保安员审慎使用。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完善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定期检查维护,对老化墙体和锈蚀护栏及时加固。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家长随意进入校园;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管制器具等带入校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格外来车辆出入登记、查验制度;严禁车辆违规进入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夜间在校值班。
对不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化要求的,一经发现,将全县教育系统通报,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倒查学校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预警
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委会等建立研判会商制度,加强对涉及安全情况信息分析、研判,提前预警,及早防范。要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摸排掌握与校园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对矛盾暂时无法化解、情绪激动、扬言报复社会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要加强对易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管控,督促家属、村(居)委会落实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措施,严看死守,严防在校园肇事肇祸;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重点人员摸排,对有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要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严防社会人员暴力伤害师生案件发生。
四、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流程清晰、分工明确、响应迅速、措施得力、应对有效。要坚持抓好日常培训,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和应对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科学有效应对,避免小事件恶化、小问题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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