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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41821003287545U/202405-00057 组配分类: 就业登记
发布机构: 龙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指南】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文字指南】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龙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3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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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条件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常住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社区(乡镇)社保所申请办理,或安徽阳光就业大厅/安徽政务网网上申请; 社区(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材料信息,并予以办结。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

街道,乡镇社保所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办
咨询电话

0566—80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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