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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733/202402-00051 组配分类: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花园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花园乡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花园乡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花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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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生活救助:对因灾住房倒损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救助期限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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