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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733/202402-00051
组配分类: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花园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花园乡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花园乡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花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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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生活救助:对因灾住房倒损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2
0
元,救助期限为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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