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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41821003287545U/202405-00070 组配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发布机构: 龙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指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文字指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龙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3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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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2.事项简述参保人员或者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②重复户口注销。③重复参保的注销。

3.办理材料①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火化证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需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填写承诺书或者社区以及社保所开具死亡证明签字并盖章。②重复户口注销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口重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③重复参保的注销需提供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均可申请办理。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系统内审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材料。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东至县龙泉镇龙泉东路68号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10.咨询查询途径:0566—8068002

11.监督投诉渠道:0566—806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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